当前公积金的主要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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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公积金的主要争议

首先,住房公积金作为提供住房贷款的机构还比较薄弱。世行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年底,只有45%的住房公积金被用来发放住房贷款,而且只有17%的缴费者获得了公积金贷款。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使收入较高的家庭受益。由于住房公积金是基于工作就业的,大部分非正规就业或失业的中低收入者无法参加公积金。

再次,很多低收入的成员因为承受能力的制约而无法使用其公积金。此外,在公积金风险分散和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政策问题。由于住房公积金大部分的资产是某个特定地区(往往是某一个城市)的房地产贷款,因而公积金的贷款组合没有进行充分的风险分散。

在监管方面,建设部缺乏金融机构监管的专业能力。同时,在促进住房开发和安全合理贷款二者之间,也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

谁才是公积金的最大受益者

自己是最大受益者
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